男女主角分别是连野热门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弑仙后我重振三界连野热门 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提笔话西游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丧生的风险。好在我们最终到达了天山。天山高耸入云,一眼望不到头,终年仙雾缭绕,神秘莫测。上山的台阶站满了求仙问道想要飞升的凡人,人头攒动,摩肩接踵,甚至到了没地方下脚的地步。但是这并不足以劝退我们,目的地就在眼前,绝不能让以前的努力付之东流。一鼓作气,我们冲了进去,被人流裹挟着送上了山顶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修仙不要真正的凡人,于是真正入天山的门口,布了一道无形的结界,将平庸无能之辈拒之门外。连野本就是仙魔所生,临别前又被连野的母亲隐藏了魔气,自然天赋异禀,度过了的考验。我是一介凡人,本来想送到天山就与连野分离。可他抱着我又开始哭闹,眼泪汪汪,他说不要留下他一个人,我忍不下心,决定陪他一起,能到哪里就是哪里。老乞丐以前教了我一些邪魔歪道...
《弑仙后我重振三界连野热门 番外》精彩片段
丧生的风险。
好在我们最终到达了天山。
天山高耸入云,一眼望不到头,终年仙雾缭绕,神秘莫测。
上山的台阶站满了求仙问道想要飞升的凡人,人头攒动,摩肩接踵,甚至到了没地方下脚的地步。
但是这并不足以劝退我们,目的地就在眼前,绝不能让以前的努力付之东流。
一鼓作气,我们冲了进去,被人流裹挟着送上了山顶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
修仙不要真正的凡人,于是真正入天山的门口,布了一道无形的结界,将平庸无能之辈拒之门外。
连野本就是仙魔所生,临别前又被连野的母亲隐藏了魔气,自然天赋异禀,度过了的考验。
我是一介凡人,本来想送到天山就与连野分离。
可他抱着我又开始哭闹,眼泪汪汪,他说不要留下他一个人,我忍不下心,决定陪他一起,能到哪里就是哪里。
老乞丐以前教了我一些邪魔歪道的法子,他说有一天遇到要命的事,你就用它。
于是我利用它也通过了测试。
很神奇,我头一次怀疑了老乞丐的身份。
上山后,连野被众仙人赏识,争先抢夺要他拜入自己门下,可他却说收了他也要将我收了。
我资质平平,让他们犯了难,此时一位白发长眉的老仙人乐呵呵地毫不犹豫地同意了,后来我才知道他是连野的师祖。
各家弟子除了我们都是人中龙凤,富家子弟,出身不凡,因此我们两个乞丐一般的人因为拜入白发仙翁门下,遭人嫉妒,常常被人欺负。
但是我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儿,秉承着恩人的托付,能动手绝不动嘴,经常和打的满身是伤。
对面见我不怕死,他们一时不敢来犯。
不过这只是刚开始,后来连野修为迅速,超出同龄人一大截,几次出手以后,没有人敢再欺负我们。
几年修炼转瞬即逝,连野十五岁,而我十七岁。
我依旧修为平平,资质平平,样貌平平,扔到人堆里就找不着。
而连野的面孔已经有了丰神俊朗惊为天人的趋势,走在路上众女弟子会时常向他投去爱慕的眼光。
我有时候会逗弄取笑他,他只是抿嘴脸红,不再看我。
我问他,不想多认识些朋友吗。
他说,有我就够了。
但时至今日,我依旧没有弄清楚恩人为何叫我来天山。
后来的秘境修炼,我想着
,睫毛微微颤抖,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,眉骨与鼻梁的线条宛如雕刻般挺立分明,面庞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感,成熟了许多,不过依旧好看的人神共愤,挪不开眼。
这么多年,他自己走过来肯定不容易。
“辛苦了,连野。”
“不辛苦。”
冰冷的声音传来,地上的人睁开双眼,面无表情地盯着我:“你看够了没。”
我不意外他可以看到我,毕竟他可是魔界之主,只是他居然没有第一时间戳破我;我也不意外他陌生的眼光,毕竟是我拜托白眉毛重新把他的记忆封存。
记得多了,不是好事,只会徒增苦恼,蹉跎一世。
“没有。”
最后一点时间了,我还是想逗逗他。
似乎是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,他吃了瘪一般不知道怎么回复我,脸倏而变红,转过头去不看我,又与从前无二般。
我说,我就这么闯进来,你不对我动手。
他语气不耐,你就剩个魂了我动什么手。
我说,那你也能把我打的魂飞魄散啊。
他转头白了我一眼,设了个结界把我赶出挡在屋外,叫我快投胎去。
连脾气也变得火爆起来了。
不过不是坏事,虽然可能会挨很多打,但不会受很多气。
不用懂事隐藏情绪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也是一种幸福。
我又敲敲打打喊了半天,床上那一堆没有半点反应。
我说,那我走了。
我又说,我真走了。
我不说话了。
连野终于起身,和我的视线撞上,在他错愕的眼神中,我最后说,要待自己好点。
越飞离魔界,我的身体便越发轻盈,白眉毛所说的时机,好像快要到了。
在一阵亮光中,我迎来了我的新生。
开始教我是想让我打不过快死的时候多带走一些人,好推进他消灭仙魔两界的愿望。
但他应该没想到我会用在他身上。
反正此趟前来,我并未抱着活着离开的希冀。
于是,我不再避闪直迎他的攻击,将所有魔气聚于丹田,奋力向他靠近。
等他意识到我要干什么时,我已经用捆仙绳牢牢将他和我绑在一起,在他惊慌失措的眼里,我看到自己笑了:“老乞丐,知道我要干嘛了吗!”
“你……你……如果你有下辈子,投到畜生道更适合你。”
幸好我没下辈子了。
砰——巨大的爆炸声响彻仙界,一切都被夷为平地。
人界听到响动,以为又是哪位飞升,欢欣鼓舞。
魔界上空闷雷轰隆,下起一场雨来啪嗒啪嗒,冲洗着战争残存的血迹斑斑。
仙人魔三界,在某种程度上,的确被重塑了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这是我自爆后的第不知道多少个年头了。
待我重新醒来,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过往如云烟不愿再提,如今三界交好是我心之所愿。
看来当初确实把老乞丐那老匹夫给一起带走了,我死有所得,死而无憾。
不过我的灵魂非但没有彻底破碎,反而还完完整整的存于世间,倒是意料之外。
于是我飘回云隐山,见到了白眉毛。
“喂!
老头儿!”
我在他面前晃了半天也不见他睁眼,只能凑近他的耳朵喊。
白眉毛慢慢睁开眼,看到是我,又乐呵呵地笑,说好久不见。
我飞到他面前贴脸问他,我现在这个样子是拜他所赐吧。
他不紧不慢地捋着胡子,老夫只是略微出手。
我哼得一声笑了,扯着他眉毛,别以为我看不出你修为损了千年。
他哈哈一笑,说是为了感谢我当年灭了仙门但放过他。
我又去扯他的胡子,我知道你是好神仙,况且再加一个你我肯定打不过。
我说我能活过来吗,他遗憾摇了摇头。
我问什么时候能去投胎转世,他故作高深的看了我一眼:“等时机到了,自然就会回到轮回。”
已经很好了。
我问连野怎么样了,他有些遗憾道:“魔界之主。”
我又去揪他的头发,魔界之主也非常不错,他叹息什么。
他说,连野可惜了,他真是千年一遇的好苗子。
我不打算再跟他争辩了,转身就要飘
还能活多久,他说一百年。
我笑了,让他们去一边玩去。
一百年,活这么久。
我又不要长生。
我劝他们回魔界,他们说魔界是炼狱,于是我带着满山的大鬼、小鬼、男鬼、女鬼们,重新找了座更偏僻更难以找寻的地方。
这次我长了记性,给这里套了一层结界,用在仙山上学的法子。
还给它起名叫云隐山,上次的名字起的不好,归尘归尘,没想到真的归于尘土了,不吉利。
云隐山恢复了原来的热闹,我很开心。
日子就这样过着,我还是会时常出去,听听哪里又有什么魔物出没,哪里又有妖怪作乱,顺便打听打听恩人的消息,然后把妖魔鬼怪们给带回来。
这种情况下,我又碰到了连野。
听闻某地有魔族作乱,他随着一众仙家弟子前去,我正好抓住妖怪捆好躲在一旁。
远远一眼,我便清楚他已非他,平静无波的眼眸里没有丝毫感情,如同当年我在天山上所见的睥睨众生、高高在上的仙人。
回到云隐山,我左思右想放不下他,即使是为了恩人,我也得去看看怎么回事。
找了许久,终于又见到他了。
趁着他一人之际,我偷袭了他,把他捆在了树上,我知道即使是困仙绳也困不住他多久,我速战速决问他:“我是谁你知道吗?”
他陌生地语气全是警惕:“凡人?”
紧接着狭长地眼睛一眯:“不对,你是魔族的!”
他奋力挣脱,瞬间手就掐上了我的脖颈。
分开这几年果然没有什么进步,我就知道事情不对。
不过几局交手,我就把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。
“魔物,放开我!”
他在我手底下挣扎,眼中满是居高临下的警告。
看他这个样子我就一股无名火,忍下动手的念头,我查看了他的情况,结果发现他身上又多了一层封印。
虽然棘手,但我已不是当年的我,运气击中,用力一攻,就轻松解开,随后迅速起身后退。
接连避开他的几次出招,连野清高的眼神从愤怒变迷茫慌张,我心情好了不少。
“哥,对不起,我不知道怎么了……”,他露出可怜委屈的眼神喊我,追上来想要解释。
“好自为之。”
我甩下一句话后就走了,不能同他纠缠,相信以他的能力未必查不清楚发生了什么。
此后又是三年,我都二十六了
我存在于仙族、凡人、魔族共存的世界,一个身世凄苦的乞丐,从我有记忆开始就一直在流浪讨饭,孤苦无依。
掰着手指成功活过了五个年头,破庙里的老乞丐说我今年已经八岁。
如同往年冬天一样的,我将讨来的馒头分了他半个,然后和他挤在稻草堆里取暖,身上都恶臭扑鼻,谁也没嫌弃谁。
我说春天来了就带他下河一起洗洗,他眨巴着空洞无神的眼睛,似乎在感受什么,然后说,今年的春天来得晚。
树木抽芽,冰河融化,我把老乞丐葬在了城头的第六棵柳树下。
然后我一个人去了河边,将身上破烂发黑的棉袄褪尽,扎进水里。
带着冰碴的河水像火,刺骨之后浑身就热了起来,很舒服,我就在水里多飘了一会。
快没有知觉的时候,一根树杈把我叉了起来。
脱离了水里,我又开始浑身发抖,随后一件温暖厚实的披风裹住了我。
睁开眼睛,是一位美得像仙人的妇人,她满脸着急,不停地搓着我的手脚,旁边站着一坨被包裹严实的小人,脸红扑扑的,抱着手炉贴在我身上。
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连野。
从大宅中温暖陌生的床榻上醒来,我顺了件衣服要逃,却撞上来送吃食的恩人。
我挣扎着想要躲开,却被她轻松按住。
她将衣服给我整理好,把还冒着热气的糕点塞进我的怀里,还揣了些银钱在衣服口袋里。
“饿了冷了就来我这里,不要去跳河。”
从她的眼里,我没有看到熟悉的居高临下的怜悯,而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温柔的关切的眼神。
我依旧在城中乞讨,只是没人再和我分半个馒头,吃的多了,身量一下子就上去了。
有贩子抓了我,挂了牌子,推到市上卖,一两银。
恩人路过瞧见我,把我领走了,她问我愿不愿意到她家去。
我就成了连野身边伺候服侍的人。
恩人不让我做工,只陪他读书写字玩耍,但我只会乞讨很不适应。
然而我被她买了,我要听她的。
况且我欠她两次救命之恩。
连野还是那么一团,小小的,圆圆的,脸红扑扑的,他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小孩子。
他头脑聪明,读书识字很快,与其说我陪他读,倒不如说他教我读。
看着他摇头晃脑、一字一句、一板一眼的认真的样子,我觉得新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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