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摆一个帮人写信读信的小摊,既能发挥你的才学,又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”
婆母的话倒是让我茅塞顿开,决定明日就试试这个新主意。
第二日,我在镇上热闹处摆好摊位,挂上“代写代读”的招牌。
没想到摆摊第一日就有一位妇人上门要求我给他儿子写信,陆陆续续写信读信倒也有好几个妇人前来。
她们或因不识字,或因手拙,对我这项服务倒是十分受用。
第一天摆摊的成功给我一些启发,也许妇人不方便找一般的小摊代写代读,这个世道小城镇女子识字的少,识字的女子更是精贵,更是不愿抛头露面,于是我的小摊成了她们信赖的选择。
没想到仅仅第一天我居然就挣了快两百文钱,读信十文钱,写信贵一些因为有笔墨所以三十文钱,这对于初涉营生的我来说,无疑是给了我极大的信心。
看着手中的银两,心中感慨,终于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安身立命的路了。
没有客人的时候,戎哥儿就在我旁边,我教他读三字经。
他虽年幼,却十分聪慧,摇头晃脑地跟着我念,字正腔圆。
偶尔有路人驻足,夸赞几句,他便会羞涩地笑,小脸红扑扑的,模样甚是可爱。
我心中暗喜,这样我不用吆喝,也有广告效应了。
“走,今天咱们要吃肉!”
我一边收摊一边对戎哥儿说。
“好耶!”
戎哥儿欢呼雀跃,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。
要知道在书里写着他们一个月左右才能吃一次肉。
我们在集市买了两斤五花肉,顺道还给戎哥儿、礼姐儿和婆母各买了一碗牛乳带回家。
戎哥儿一路上眼睛都亮亮的,小小的手紧紧抓着我的衣角,就怕一不小心就丢了这难得的美食。
“回来了?
买了这么多东西?”
回到家,婆母见我们提着大包小包进门,只觉得惊讶,又难免担忧。
毕竟家里没有什么银钱,我现在人是不跑了,却又大手大脚地挥霍无度。
我正准备开口解释,戎哥儿却抢在了前面。
“阿奶,我和娘亲今天挣了好多钱,娘亲今天不仅给我买了纸笔,还买了肉和牛乳!”
说完,戎哥儿跑去牵过妹妹来。
“妹妹,你看牛乳,你高不高兴?”
“高兴!
哥哥高兴!
娘高兴!”
礼姐儿年纪小,还没有喝过牛乳,可她听哥哥这兴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