候,从君不归的身上找到它们,应该是给你了。”
我忍住疼痛,故作平淡地接过了它们。
已过经年手帕早已褪色,桃花本就七扭八怪的针脚显得更磕碜了。
上面的血迹过于刺目,我忍不住用手摩梭了两下,想把它擦掉,却发现血早已凝固了。
心里恍然觉得很不舒服的。
我强迫自己把它扔到一边,复而拿起信,看到封面上用瘦金体写的“念”字,愣了一下。
拆开信,君不归写的不多,只有三句话。
“愿以我命,换你静心,值得。
还有不要自弃,你其实从未变过,相信自己。”
看到前两句我还能维持住表情。
但当看到最后一句时我却控制不住自己,如当年骄傲任性的大小姐一般,嚎啕大哭。
因为最后一句:“好了,阿念别哭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