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清许王大花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穿书遇刁难,军医逆袭宠翻天!林清许王大花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海蓝色的小牧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前三章有惊喜,看第一章作者有话说“热,好热……”安市钢铁厂家属院里,一个身穿白衬衫的少女正躺在床上,她娇小的身躯因过分燥热而不停扭动着,俏丽的小脸沁出点点汗珠。......
《穿书遇刁难,军医逆袭宠翻天!林清许王大花小说》精彩片段
前三章有惊喜,看第一章作者有话说
“热,好热……”
安市钢铁厂家属院里,一个身穿白衬衫的少女正躺在床上,她娇小的身躯因过分燥热而不停扭动着,俏丽的小脸沁出点点汗珠。......
林大忠的媳妇王大花急匆匆跑去开门,大门刚打开,林清许就俏生生站在门外。
林妈眼尖,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自家老闺女,她赶忙快步走上前去,一脸关切道:
“闺女,你怎么从外边进来了?不是在你叔家客房休息吗?”
林清许对着自家便宜老妈嫣然一笑:
“妈,我刚刚上厕所去了,可能你们那时都在吃饭,一时没注意到我吧?”
“这样啊,那你快进来,怎么样?身体好点了吗?”
林清许乖乖回答:“妈,我好多了,就是还有点没吃饱。”
说着还不好意思地低下头。
林妈看着自家老闺女这乖巧可爱模样,心软的一塌糊涂,她一把拉过林清许的手,边往大厅走边笑着道:
“快,快进来,桌上还有菜呢,赶紧过来坐着吃。”
林清许乖乖跟在林妈后头,还不忘回头给王大花微笑致意,俨然一个乖巧懂事好姑娘。
王大花敷衍点点头,眼里闪过不屑,一个赔钱货,至于宠成这样吗?
林清许很快坐下,打眼一瞅,林秋月与她那渣男未婚夫果然不在。
她一边吃着碗里的鸡蛋羹,一边在心里感叹,还是原生态的食物好吃啊,自从末世丧尸爆发以来,她有多久没吃过这么美味天然的食物了?
看来,这穿到七十年代,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嘛。
林妈眼巴巴看着自家闺女吃饭,眼里满是疼爱,就连林爸也时不时向林清许投来慈爱的目光。
两个哥哥也时不时给她夹菜,林清许心里有些感动,这样全心全意的偏爱,她有多久没有体会到了呢?
吃饱喝足,林清许满足地打了个饱嗝,她眼珠子一转,是时候开始搞事了!
她装作不经意问王大花:“婶婶,怎么没看到秋月姐和姐夫啊?”
王大花随意道:“哦,你姐夫喝醉了,你姐正在屋里照顾他呢。”
林清许一脸敬佩:“照顾了这么久吗?秋月姐还真是贤惠啊。”
王大花笑得一脸得意:“那是,你姐可是咱家属院数得上的好姑娘,又贤惠又能干。”
林清许呵呵一笑:“婶婶说得对。”
说完又睁着大眼睛看向林秋月的大嫂钱婷婷,
“嫂子,要不你去喊秋月姐出来吧?今儿是叔叔生日,姐夫重要,叔叔更重要啊。”
林大忠一听这话脸就拉下来了,他冷哼一声,朝着王大花道:
“你去把秋月喊回来,她大伯一家都在呢,一直呆在屋子里,成什么样子!”
“哎!”王大花对着自家男人,那是屁都不敢放一个,直接起身去房间喊人了。
林清许见状也赶忙跟在王大花屁股后头,她眼中满是兴奋,也不知道里面战况如何了?
“啊!!!”
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划破长空,整个家属院都惊动了。
尖叫声的主人正是王大花,天知道当她打开房门的那一刻,看到那两个白花花的身体,受到的冲击有多大!
等反应过来,想关门时已经来不及了,因为耳边又响起了一声更加嘹亮的尖叫:
“啊!!妈呀!”
正是尾随而来的林清许。
林妈听到自家闺女的叫喊声,腾地一声站起来,直接往声音来源处奔去。
王大花慌的一批,她想关门,可不知怎么回事,这门就跟专门跟她作对一样,怎么关也关不上。
她急得汗都出来了,而这时,大厅里坐着的所有人也全都奔到了房门口。
“天呐!!这,这,啧啧啧……这也太……哎呀……年轻人这也太着急了吧,这还没结婚呢,就迫不及待滚在一起了……”
钱婷婷一边往里瞅一边啧啧感叹,满脸的幸灾乐祸。
林大勇一家面面相觑,脸上是止不住的尴尬与无语,除了林清许,她一双眼睛亮得跟探照灯似的,脸上全是看热闹的新奇与快乐。
林清辉赶忙上前一步将自家妹妹拉到身后,一脸严肃道:
“小孩子家家的,别乱看,小心长针眼。”
林清许吐了吐舌头,表示知道了。
林大忠此刻脸色比锅底还黑,而房中两人还在旁若无人地交缠着,时不时就有暧昧的声音传出来。
“还不进去将他们拉开!!”
林大忠大声咆哮,脸上青筋因愤怒而暴起,王大花像是才回过神来,连忙冲进去,试图将激烈战斗的两人拉开。
然而,两人正战得兴起,满脑子只有那档子事儿,早已理智全无,王大花折腾了大半天,自己累得浑身是汗,结果屁用没有。
屋里的两人依旧战况激烈,酣畅淋漓。
她尴尬又羞耻地站在原地,一时之间,屋里屋外,静得出奇,也正因如此,两人之间的战况音频才显得更加突出。
“大忠家的,你家发生啥事儿啦?是不是进小偷了?”
屋外有声音传来,紧接着就是一阵阵细碎的脚步声,几个爱看热闹的大娘婶子健步如飞,直接就窜到了吃瓜最前线。
“我的老天爷啊!这可真是世风日下啊!啧啧啧,这是林秋月吧?这还没结婚呢,怎么就跟男人滚在一起了?”
“呸!不要脸的浪蹄子,你们瞧她叫得那叫一个浪啊,要我说啊,估计早就跟男人睡过了,不是黄花大闺女了。”
“就是,王大花还整天夸她家闺女贤惠又能干,现在看来,可不就是能干么?”
“哈哈哈哈哈!”
……
邻居们的嘲笑声不绝于耳,林大忠只觉气血上涌,他一辈子的老脸全在这一刻丢尽了!
他朝王大花大吼一声:“还不快关门!”
王大花被吼得一激灵,立刻快步奔到门边,将房间门迅速关上。
几个大妈婶子不乐意了:“关门干啥呀?多精彩啊,我们还没看够呢!”
林大忠快气死了,也顾不得体不体面了,直接朝着几个大妈婶子怒吼:
“谁让你们进我家里来的?还不快出去!滚!”
林清许:不用谢,正是做好事不留名的我,“一不小心”就把大门打开了。
住在林大忠对门的孙大妈鄙视地瞅了林大忠一眼:
“我呸!冲我们吼什么呀?教出这么不要脸的闺女,一个离了男人就活不了的烂货,跟你们做邻居,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!”
人物关系科普:
林清许家人:林爸林大勇,林妈李兰英,林家大哥林清辉,二哥林清航,三哥林清越,小妹林清许。
林秋月家人:父亲林大忠,母亲王大花,大哥林秋生,大嫂钱婷婷,林秋月排行老二,小弟林秋阳。
林大勇与林大忠是亲兄弟,两家关系一般,原因后面会说。
说着就领着一起来的大妈婶子们出去了,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意犹未尽的笑容。
想到自己这两天即将成为家属院情报站最闪亮的那颗星,几个大妈乐得牙花子都要出来了。
林大勇一家也顾不得寒暄了,打了声招呼后,全都火急火燎地回家了,那样子,跟身后有狗在撵一样。
回到家,一家人都很默契地对林秋月一事只字不提,全都早早洗漱完,然后上床睡觉。
然而,对于很多人来说,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。
翌日清晨。
“啊!!!”
一声堪比一百只大公鸡打鸣效果的高亢尖叫声从家属院传来。
林秋月看着自己布满痕迹的身体,再看了眼躺在自己身边一丝不挂的陈宇杰,她只觉得晴天霹雳,天旋地转。
昨晚的记忆一点点回笼,林秋月的脸色也越来越惨白,她颤抖着身体,不明白事情为何会发展成这样!
她慌慌张张地捡起地上的衣服,却发现昨天的衣服早已被撕扯得不成样子,她坐在一片狼藉中,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。
陈宇杰是被林秋月那死了爹的哭声给吵醒的,他坐起身,看着坐在地上狼狈不堪的林秋月,眼里闪过一丝嘲讽。
“昨晚叫得那么浪,今天又做出这副死了全家的样子给谁看?”
陈宇杰嘲讽的声音打断了林秋月的哭泣,她睁着哭得猩红的眸子,一脸愤恨地瞪着眼前的男人。
为什么?为什么重来一世,她还是摆脱不了这个渣男?不,她不甘心!
陈宇杰被林秋月瞪得火大,他轻嗤一声:
“搁这装什么贞洁烈女呢?昨晚在床上你可不是这样的,哭什么哭,老子娶你就是了,收拾一下,尽快领证吧,你不要名声,老子还要呢!”
说完也不管林秋月那吃人的眼神,穿好衣服裤子,吹着哨子直接扬长而去。
林清许一觉睡到早上九点,整个人神采奕奕,对着镜子一照,好一个面若桃花的小美女。
想到昨晚睡前发现的灵泉空间,她嘴角的弧度怎么也压不住。
昨晚她尝了几口,味道甘甜不说,喝完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肉眼可见的变好了不少,这简直就是大大的惊喜!
是的,传说中的灵泉空间居然真的存在!不仅如此,自己前世在基地的家也一起穿过来了!
里面不仅有满满的物资,还有她平日惯用的银针、手术刀等工具,就连她闲的没事捣鼓的一些毒药也都还在!
这穿书配置,说是天道亲闺女也不为过吧!
她喜滋滋走出房门,林父林母以及大哥二哥都出去上班了,她的早餐在锅里热着。
林清许打开一看,一碗白米粥,一个水煮蛋,还有一个圆嘟嘟的大白馒头。
她脸上露出一抹微笑,在这个缺衣少食,物资缺乏的七十年代,原主能吃上这样精贵的细粮,可见家人对她的宠爱。
趁着此刻家人都不在,她将家里四个热水瓶里的水全换成了灵泉水,家人对她这么好,她也要对她们好!
她一边吃着美味的早餐,一边在脑海中细细整理林家的人员构成。
林爸林大勇,是安市钢铁厂的车间主任,工作认真负责,在家里也是个疼老婆爱孩子的好男人。
林妈李兰英,钢铁厂妇联的副主任,为人泼辣爽利,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,对原主这个唯一的女儿十分疼爱。
大哥林清辉,今年二十五岁,单身,安市运输队的队长,为人正直善良。
二哥林清航,今年二十三岁,单身,目前在安市酒厂做销售员,嘴皮子很利索,有些圆滑世故,但行事正派。
三哥林清越,今年二十三岁,单身,跟二哥林清航是双胞胎兄弟,现在在部队当兵,听说很受领导器重,年纪轻轻就当上了连长。
林清许摇摇头,妈呀,三个哥哥都是单身狗,前途堪忧啊。
因为上头有三个哥哥,自己这个最小的老闺女,自然就成了全家的眼珠子,如珠如宝地疼爱着,说是团宠那是一点不夸张。
林清许放下碗筷,想起书中原主的凄惨结局,内心唏嘘不已。
是的,原主这老天爷都偏爱的好命,却因女主林秋月的设计与未婚姐夫躺在了一起,被全家捉奸在床后,她羞愤难当,当天凌晨就吊死在自己的房间,第二章就噶了。
好在,末世大佬林清许穿过来了,她改变了原主早死的命运。
想到昨晚林大忠家的闹剧,她嘴角缓缓勾起,希望林秋月能够适可而止,否则,她不介意收了她的小命!
吃过早饭,她换上林妈专门给她买的蓝色布拉吉长裙,再扎上这个时代的特色麻花辫,没多久,一个亭亭玉立的俏丽少女就出现在了大街上。
她漫步走在灰扑扑的大街上,周围的建筑陈旧又低矮,墙上还刻着“备战,备荒,为人民”、“抓革命,促生产”等极具年代特色的标语。
路上的行人不多,每个人都穿着黑灰色的衣服,偶尔会有几辆自行车路过。
她贪婪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,这里没有成群结队的丧尸会突然攻击人类,也没有随时断掉物资的紧迫感,更没有时不时的酸雨袭击。
这种平静美好的生活,简直不要太爽了!
然而,没等她开心多久,马上就有不识相的人过来破坏心情了。
一个黑瘦的女人突然拦住了她的去路,林清许抬头望去,这女人看上去二十来岁的样子,穿着不合身的长袖长裤,上面还打了好几个补丁。
她冲林清许笑了笑,一副熟稔的语气道:
“清许,你出来逛街吗?怎么不喊我陪你?”
林清许拧眉:“你陪我?陪着陪着就跟我哭穷,最后半推半就地让我给你付钱?”
郑秀秀瞳孔一缩,她咬着嘴唇,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屈辱:
“清许,你,你怎么能这么说我?我可是你最好的朋友啊!”此段有口 令
“是,我知道我家里穷,大家都瞧不起我,不愿意跟我玩,我原本以为,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,没想到……”
男主大概会在第 14 章出场,大家敬请期待呀,嘻嘻。
林清许没心情听这个女人逼逼叨叨,她直截了当道:
“对,你说的没错,我也不乐意跟你玩,之前你从我这里哄走的东西我也不找你要了,但是你借我的钱,麻烦一次性还给我,一共十五块八毛,拿来吧。”
说着,她便朝郑秀秀伸出白嫩的手掌。
郑秀秀这下慌了,今天的林清许怎么变得这么不好说话?到底发生了什么?
她急急忙忙解释道:
“清许,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?你知道我家情况的,我爸妈从小就重男轻女,这么多年,我从来没穿过一件新衣服,我……”
“还钱,否则我就上你家找你爸要。”
林清许不耐烦地打断了郑秀秀的话,语气更加冷硬,眼神也变得锐利冰冷。
郑秀秀一张黑瘦的小脸瞬间涨得通红,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,想到家里那个动不动就对自己拳打脚踢的父亲,她咬牙道:
“好,我还,但我现在身上没带钱,三天,你给我三天时间凑钱可以吗?”
林清许冷冷地扫了她一眼,然后微微点点头,随后转身离开。
留在原地的郑秀秀望着林清许远去的背影,她眼中嫉恨再不加掩饰,凭什么?
凭什么都是女孩,她就是爸妈口中讨人厌的赔钱货,而林清许的全家人都那么疼爱她!
林清许不知道郑秀秀对她的嫉妒与敌意,但即使知道了她也不在乎。
这个郑秀秀,嘴上说是原主最好的朋友,但实际上只是看中原主好糊弄的性子,从小到大,只会在原主面前哭穷,说自己有多么多么可怜。
偏偏原主是个单蠢的傻白甜,郑秀秀一哭穷,她就同情心泛滥,什么好的东西都愿意分享出去。
不说时不时送的发夹,头花,糕点,糖果,就说借出去的钱,零零总总加起来就有十五块八毛之多!
要知道,这可是工人人均工资只有三十四块的七十年代啊!
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在原书中,林秋月害死原主后,这个郑秀秀不仅没有为原主流过一滴眼泪,转头就舔着脸去捧女主的臭脚。
因为足够舔,最后竟也获得了一个不错的结局。
林清许为原主感到不值,这种虚情假意,只想从自己身上吸血的狗屁朋友,她才不需要!
凭着脑海中的记忆,林清许走到了百货商店门口。
她看着眼前这栋低矮的楼房,眼中闪过好奇。
说实在的,身为华国人,她对这个年代还是很好奇的,毕竟这可是只出现在历史书和电视剧上的年代啊。
再说,既来之,则安之,她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,自然要好好活下去,了解这个年代的物资现状与物价水平,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林清许走进百货商店,打眼一看,说实话,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,她还是有点失望的,说是百货商店,其实就是一个大点的杂货铺。
她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细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,有卖各种食品的,什么水果糖,鸡蛋糕,桃酥之类的,也有卖生活用品的,搪瓷缸,肥皂,毛巾,暖水壶等。
她在卖自行车的地方停留了一下,是凤凰牌的二八大杠,看着质量还挺不错的,这可是这个年代的稀罕物呢!
“切!”
一个不屑的女声在林清许耳边响起,她循声望去,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,她留着齐耳短发,皮肤有些黝黑。
见林清许看过来,短发女人又从鼻孔里哼了一声,
“看什么看?这可是凤凰牌的自行车!整个安市只有咱们百货商店才有,买得起么你就看?”
林清许不明所以,“所以呢?”
短发女人被问得有些懵,“什,什么所以?”
林清许面无表情,“我买得起或买不起,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
短发女人不屑地翻了个白眼,“就知道你买不起,买不起就别看,一副穷酸样,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!”
林清许:???不是,大姐,你眼瞎啊,我身上的裙子怎么也得二三十块吧?你管这叫穷酸?
她正了正脸色,一脸认真,“大婶儿,你今天起床后是不是忘了刷牙?”
“你这小贱人乱说什么?”
短发女人眼神狠厉,跟个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大叫起来,这个小贱人眼瞎了不成,她今年才二十八岁,居然喊她大婶儿?!
林清许退后一大步,还伸手在空气中挥了几下,一脸嫌弃道:
“大婶儿,你别过来,你嘴巴真的好臭啊!你肯定连续好几天都没刷过牙!”
说完还煞有介事地点点头,证明自己所言非虚。
“噗!”是过来看热闹的路人发出的笑声。
短发女人气死了,她几步奔到林清许跟前,抬起巴掌想要打她,却被几个热心的路人给拦住了。
“这位同志,有话好好说啊,打人就过分了啊。”
“是啊是啊,你一个大人跟个小丫头计较什么,人家孩子不过是说了句实话而已,不至于不至于。”
看热闹的几个路人都是经常来百货商店买东西的,平时都没少受这个短发女人的白眼。
好不容易来了个实诚又勇敢的小姑娘,他们可不能干看着小姑娘被欺负。
林清许有些懵,她都做好反击的准备了,这走向怎么有点不对劲?
这个年代的人,还真是淳朴善良又热心啊。
她连忙退到几步之外,朝着几个路人恭敬鞠了一躬,然后甜甜一笑道:
“谢谢各位叔叔阿姨的热心帮助,我妈说得对,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,不过,这个大婶的嘴巴真的很臭。”
说着还皱了皱鼻子,一副说了实话却不受待见的苦恼样子。
几个路人忍俊不禁,纷纷摆手,“小同志不用客气,我们也是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嘛,哈哈哈。”
短发女人气死了,打又打不得,骂又骂不过,只拿一双三角眼恶狠狠地瞪着林清许。
林清许冲她得意一笑,短发女人更是气得火冒三丈。
然而没等她怎么着呢,几个路人就把她架走了,等她回过神来时,那个可恶的小贱人已经逃之夭夭了。
这只是一个小插曲,林清许也没放在心上,她可没想到,在不久的将来,这个嘴臭的大婶儿还会给她带来不小的麻烦。
回家的路上,林清许本来想买点肉的,奈何手里没票,有钱也花不出去。
回到家已经是中午了,她走进厨房,翻了翻橱柜里的食材,决定小秀一把厨艺。
橱柜里有十来个鸡蛋,几块腊肉,两个大白菜,还有不少土豆,再就是一些菜干、香菇之类的干货。
家里加上她,一共有五口人吃饭,那就做三菜一汤,一份蒜苗炒腊肉,一份清炒土豆丝,一份醋熘白菜,再来一个蛋花汤。
把份量多做些,应该足够吃了。
说干就干,林清许很快就将要用的食材处理妥当,正当她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时,看着眼前陌生的煤炉子,她沉默了。
在后世末世来临之前,她也算是个美食达人,一些常见的家常菜都不在话下,可那时候,她用的都是电磁炉啊!
好在她脑子里有原主的记忆,多试几次后,总算将煤炉子点着了。
起锅烧油,加姜蒜爆香,再将切得均匀的土豆丝放入锅里翻炒,很快就有香味从厨房里飘出来。
住在家属院筒子楼里,厨房都是公用的,谁家炒了什么菜,邻居们都门儿清。
眼见着林清许炒菜的香味越来越浓,有几个好事儿的大娘婶子闻着味儿就过来了。
“哟!清许丫头炒菜呢?这味道可真香!”
“可不是嘛,这还有腊肉,清许丫头这厨艺瞧着可真不错!”
也有那得了红眼病的,阴阳怪气道:
“炒个土豆丝放这么多油,能不香嘛?真是个败家子,家里有钱也禁不住这么造啊!”
“就是,这年头能吃饱就不错了,偏林主任家里,三天两头就能吃上肉,也不知这钱是哪里来的……”
对于邻居们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,林清许充耳不闻,只一心闷头炒自己的菜,大娘婶子们见她不接话茬儿,又说了几句后,觉得没意思,也就慢慢散了。
林父是最先到家的,回到家里,刚打开门,勾人的饭菜香扑鼻而来,他一眼就瞧见了桌子上色香味俱全的饭菜。
这时,林清许正端着一大海碗汤从门外走进来。
“爸,你回来了?快坐,我刚做好饭,妈和大哥他们应该也快回来了。”
林清许解下围裙,脸上笑容明媚。
林大勇心中惊奇,这还是自家女儿第一次下厨做饭呢,一会儿他可得好好尝尝。
心里打定主意,不管做得好不好吃,一会他都得作出一副惊艳不已的表情,多吃几口菜,可不能打击闺女的自信心。
林大勇坐下没多久,大哥林清辉就到家了,很快,林妈和二哥林清航也陆续到家。
几人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三菜一汤,都有些不敢相信这些饭菜是出自自家老闺女(小妹)之手。
林清许见几人还在傻愣愣地看着桌子上的饭菜,她轻笑道:
“怎么?不敢吃?怕我给你们下毒啊?”
林清航最先反应过来,他乐颠颠道:
“小妹,没想到二哥有生之年还能吃到你亲手做的饭菜,就算你下毒了,二哥也照吃不误!”
说着就夹起一筷子土豆丝送入口中,土豆丝一入口,脆爽鲜香,林清航瞪大眼睛,眼里满是惊喜。
其余几人见状,也纷纷拿起筷子吃菜,结果一吃一个不吱声,手中的筷子都挥出了残影。
林清许见家人都这么喜欢吃自己做的菜,嘴角忍不住上扬,她细细嚼着嘴里的饭菜,也默默在心里为自己的厨艺点了个赞。
二十分钟后,所有饭菜一扫而空,就连菜汤也被林清航拌着米饭给吃光光了,真正的“光盘行动”。
林清航瘫坐在椅子上,他摸着肚子,满足地打了个饱嗝。
“我说小妹,你这厨艺也太好了吧?以前二哥怎么没发现你做菜这么好吃呢?比国营饭店的老师傅手艺还好!”
林清辉也频频点头,“小妹做的菜的确好吃。”
连一向不重口腹之欲的他,也没忍住多吃了一碗饭呢!
林爸和林妈也止不住点头,看向林清许的目光满是慈爱与骄傲。
林清许不好意思地将碎发别到耳后,“我就是闲的没事瞎捣鼓的,平时看妈做饭看多了,就学着做了下,没想到大家这么捧场。”
说着又抬起头一脸忐忑,“我做的菜真有这么好吃吗?你们不会是故意哄我的吧?”
林清航咧嘴一笑,“小妹,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啊,你今儿做的这菜,不是二哥吹,御厨也不过如此了。”
林爸点头,“第一次炒菜就炒的这么好吃,不愧是我林大勇的闺女,就是天赋异禀啊哈哈哈。”
林妈也不甘示弱,“那也是我教的好!这可是我十月怀胎生的老闺女,这聪明劲儿,净随我了!”
林清辉不语,只一味点头嗯嗯,爸说的对,妈说的是。
林清许心中暗笑,这天赋异禀的人设算是初步建立了,以后再有其他天赋出现时,想来他们会好接受一些,吧?
就在林清许一家其乐融融时,隔壁栋的林秋月一家却气氛凝重,每个人的脸色都难看至极,跟死了爹妈没两样。
林大忠瞪着失神恍惚的林秋月,额头上的青筋暴起,
“我林大忠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,这辈子竟然生出个你这么个不知廉耻的女儿,你做出这样不要脸的事,叫我的老脸往哪儿搁?”
王大花也道,“早知道你会做出这样不知检点的事,当初生你出来时,就该把你这个赔钱货扔到尿桶里溺死算了!”
林秋生也很不满,一张脸臭得跟别人欠了他几百块一样,
“林秋月,不是大哥说你,你说你一个姑娘家,还没结婚就迫不及待跟男人滚到一起,这也就罢了,偏偏还被这么多人撞见,现在好了,连累全家人跟你一起丢脸!”
他想起今早出门上班时,路过邻居家时,那些指指点点的目光,让他如芒在背。
钱婷婷没说话,只一双眼睛幸灾乐祸地看着林秋月,反正丢脸的也不是她,她只是个被小姑子无辜牵连的可怜大嫂而已。
面对全家人的指责,林秋月面如死灰。
是啊,上辈子她就知道自己这一大家子是什么货色了,怎么还奢望他们会站在自己这一边呢!
林秋月抬起猩红的眸子,她面无表情道:
“我是被逼的,是陈宇杰那个畜生喝醉酒强要的我,我要去告他耍流氓!”
林大忠被女儿这平静的疯感吓了一跳,他下意识大喊一声,“不行!”
开玩笑,要是去告陈宇杰,那不是跟副厂长结下梁子吗?陈宇杰那可是副厂长的小舅子!
他还指着这门亲事攀上副厂长,好谋求升职呢!
林秋生也皱着眉头,“爸说得对,你们是未婚夫妻,情到浓时也说得过去,要是告了妹夫,咱们两家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。”
林秋月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,这就是她的血脉亲人,出了事不想着护着自己,反而第一时间想要牺牲自己去换取利益。
她抬头,缓缓站起身,无波无澜的目光一一扫过屋子里的每个人,语气是罕见的冷漠决绝,
“无论如何,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嫁给陈宇杰那个畜生,如果你们非要逼我嫁过去,那到时候,陈家接回去的,只可能是我的尸体。”
林大忠被她眼中的决绝吓了一大跳,他哆嗦着嘴唇,用手指着林秋月,
“你,你这是在威胁我?”
林秋月讽刺一笑,“是又怎么样?如果你不想两家彻底撕破脸,就约陈家人出来好好谈谈,我不追究陈宇杰耍流氓,同样,陈家也必须同意解除婚约。”
林大忠被林秋月这话气得直哆嗦,他觉得自己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挑衅,大喝一声,
“这婚你必须结!”
“就是!你都跟人家睡过了,不嫁给陈家小子,以后还会有谁要你?”
王大花也瞪着女儿,觉得她怎么这么不懂事。
林秋月闻言却更加平静,“要么同意解除婚约,要么,我一把火烧了这房子,全家一起死。”
屋子里的人都被她眼里平静的疯感给镇住了,这一刻,林家人都相信,这死妮子,逼急了她,她是真敢拉着全家一起死啊。
钱婷婷看了看被吓唬住的公公婆婆,又看了看一脸震惊的自家男人,佯装叹了口气,走到林秋月跟前,轻声细语道,
“秋月啊,你这孩子说的啥傻话啊,都是一家人,说什么死不死的,你嫁过去多好啊,那陈家父母都是双职工,大姑子嫁出去了,家里只有一个小姑子,你将来的日子啊,好着呢。”
王大花也在一旁连声附和,
“是啊秋月,你都已经是陈家小子的人了,除了嫁给他,你还能怎么办啊?”
林秋月不为所动,她太清楚这一大家子的尿性了,都是一群自私自利的人,她淡淡道,
“如果能够顺利解除婚约,我会主动报名下乡。”
林大忠闻言眼睛闪了闪,心里有些动摇,他正愁小儿子下乡的事呢,但面上还是语重心长道,
“秋月啊,这下乡可不是说说而已的,你一个姑娘家,到了乡下,就要天天下地挣工分,你能吃得了那个苦吗?”
林秋月一脸平静,“既然如此,那爸您就帮我买份工作吧,这样我就不用嫁人,也不用下乡了。”
林大忠一噎,摇摇头道,“罢了罢了,就依你吧,乡下日子苦,只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,记恨家里才好啊。”
王大花见自家男人已经同意闺女下乡了,也难得没有多说什么,这样一来,小儿子就能顺利留在城里了。
闺女出了这样大的事,去乡下避避风头也好。
事情就这么尘埃落定了,林秋月心中一片凄苦,她也不想下乡啊,可想到上辈子在陈家那猪狗不如的苦日子,她又觉得下乡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。
林家人吃过午饭后,很快陆续出门上班了,又只留下林清许一个闲人。
为了尽快熟悉这个年代,她背上自己的专属小挎包,又溜溜达达出门闲逛去了。
刚走出家门没多久,在一个小胡同里就被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给拦住了。
林清许盯着她看了好半晌,才认出眼前这个形容狼狈的女人,正是她的好堂姐,林秋月。
林秋月怒瞪着林清许,一双眼睛似乎要喷出火来,
“林清许!昨晚,是不是你?”
林清许一脸莫名,“你在说什么?我听不懂。”
林秋月神色癫狂,“昨晚我明明将你扶到了房间休息,你为什么不在?!”
林清许一脸坦然,“我上厕所去了啊,大家都知道。”
林秋月望着这样淡定自若的林清许,突然觉得她有些陌生,她忍不住加大声音,
“不可能!你明明……”
她生生咽下了要说出口的话,只死死盯着林清许,眼神警惕又不解。
林清许当然知道她要说什么,可那又怎么样呢?她敢说出来吗?
她深深看了林秋月一眼,忽然凑到她耳边,压低声音道,
“这一次是你自食恶果,我暂且放你一马,若再有下次,敢算计到我头上,我会让你知道,什么叫做真正的,生不如死。”
少女的声音清脆又悦耳,还带着一丝稚嫩,可听在林秋月耳朵里,却让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她愣愣地看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妹,忍不住脱口而出,
“你,你不是林清许,你是谁?”
林清许笑了,她笑得天真又无辜,
“堂姐,你在说什么?我怎么听不懂?你不会是受得刺激太大,魔怔了吧?”
林秋月见林清许又恢复了往日的天真娇憨,只觉得头皮发麻,她顾不得多说,拔腿就跑。
林清许望着林秋月落荒而逃的背影,有些遗憾地捻了捻手指,这个年代,不是末世,不能随便杀人。
无趣,唉。
林秋月回到家,来不及细想林清许的不对劲,她从林大忠夫妻房间翻找出户口本,决定先报名下乡。
迟则生变,这辈子,她再也不要嫁给陈宇杰那个畜生了。
傍晚时分,林清许闲逛完就回家了。
刚走进家门,就发现家里气氛有些不对劲。
现在是 1974 年,距离恢复高考也只有三年多的时间,她只需在乡下安稳度过这三年,再考一个好大学,未来,大有所为!
郑秀秀回到家,看着杂乱拥挤的房间,心里升起一阵烦闷,又想到林清许让她三天内还钱的事,心里更是憋闷极了。
刚准备进门,就听自家父亲罕见地对自己态度温和了几分,他喝了口酒,慢悠悠道,
“秀秀,爸给你报名下乡了,三天后出发。”
郑秀秀猛地抬起头,似乎是难以置信,
“爸!为什么是我?大姐也没有工作,大弟和小弟也符合下乡年龄,为什么偏偏是我?”
郑父似乎是没预料到一向乖顺的二女儿会顶撞自己,他神色不耐,
“哪有什么为什么?你大姐马上就要嫁人了,你弟弟是男娃,怎么能去乡下种地?让你去就去,废什么话?”
郑秀秀崩溃了,她歇斯底里吼道,
“爸!为什么?为什么你永远都这么偏心?我从小就听你的话,你让我退学回来照顾弟弟妹妹,我照做了。”
“你让我平时多让着大弟二弟,我也照做了,你让我在家洗衣服做饭扫地,我也照做了,可是为什么,为什么?……”
为什么最后被放弃的,永远都是我?
郑秀秀执拗地望着郑父,似乎要等他的一个答案。
郑父望着有些疯狂的二女儿,生平第一次有点心虚,他轻咳一声,
“那个,秀秀啊,你也别怪爸,这是国家政策,爸也是没办法,最多,最多爸把下乡补贴给你三十块带着就是了。”
说着,他一脸肉痛地拿出兜里刚揣热的钱,从中抽出三张大团结,咬咬牙递给了郑秀秀。
郑秀秀一脸悲凉,原来她这十九年以来,所遭遇的所有不公,在他眼里,居然只值三十块。
更不用说,政府给每个下乡的知青都补贴了一百二十块钱,而她,居然只能拿到三十块,还是建立在她主动要的基础上。
郑秀秀自嘲一笑,她接过郑父递过来的三十块钱,抬起头,又朝郑父伸出手掌,
“爸,乡下日子苦,你再给我五十块,不然我就偷户口本去给大弟二弟都报名下乡。”
郑父张了张嘴,下意识就抬起手,想要甩郑秀秀一巴掌,郑秀秀往后一躲,大声嚷嚷道,
“你要是不给我钱,我说到做到!我知道你把户口本放在你床头柜的抽屉里!”
郑父闻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,狠狠将郑秀秀打了一顿后,心中郁气这才消散了些,他恶狠狠道,
“你要是敢偷户口本,我就打断你的腿!”
郑秀秀大喊:“你打啊,有本事就打死我!打死我,就让你的宝贝儿子去乡下种地吧!”
郑父闻言果然住手了,他深深看了一眼这个一反常态的二女儿,最终还是让步了,他数出五张大团结,狠狠往地上一甩,
“拿走,都拿走!有本事以后都别回这个家!”
说完就大步离开了。
一直在一旁看热闹的郑建国和郑建军见父亲走了,冷漠地看了一眼郑秀秀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郑丽丽从阴影中走出来,她看着默默蹲在地上捡钱的妹妹,眼中闪过一丝不忍与愧疚。
她蹲下身,从裤兜里拿出一堆花花绿绿的纸币,有一毛两毛的,也有一块两块的,估摸着能有二十块左右。
她将这堆钱塞到郑秀秀手中,轻声说,
“秀秀,是大姐没用,保护不了你,这些钱你拿着,去了乡下要保重自己,多干活,少说话……”
郑秀秀紧紧攥着大姐塞给自己的钱,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。
林秋月站在知青办大厅,亲眼见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申请表被盖上了大红的印章,一颗心这才重重落地。
太好了,这下子,她终于可以摆脱陈宇杰那个人渣了,她手里紧紧攥着 12 张大团结,眼里终于再次迸发出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与向往。
走在回家的路上,林秋月还在暗自盘算着昨晚的事,她想来想去,最终还是认为问题出在了林清许身上。
她可是亲眼看见她喝了自己递过去的水,那水里加了配种药,这是绝对不可能出错的。
那为什么……难道她身上恰好有解药?不,不可能,林清许她最是了解不过,那就是一个被家人保护过度的无脑蠢货。
可偏偏就是这样的蠢货,最后居然能够从她的谋划中全身而退,这个林清许身上,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秘密。
想到自己重生的奇遇,林秋月细思极恐。
最终,林秋月得出一个结论,自己这个堂妹有点邪门,以后还是尽量远离她吧。
回到家,见一家人都坐在饭桌上不说话,林秋月走过去,
“怎么了?这是在等我?”
林大忠见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,心里就来气,他重重拍了下桌子,怒声质问,
“你眼里还有没有这个家了?饭也不做,衣服也不洗,是要造反吗?!”
林秋月笑了笑,“怎么?我不在家,你们就不吃饭不穿衣服了?我还是第一次知道,我在这个家,居然有这么重要。”
听出她语气里的讽刺,林秋生撇了撇嘴,
“爸今天已经跟陈家商量过了,他们同意退婚,只不过需要赔偿他们家三百块,家里什么情况你也知道,这三百块必须你自己出。”
林秋月看了一眼林大忠和王大花,
“你们也是这个意思?”
林大忠不自在咳了咳,他语重心长地说,
“秋月,家里日子本来就过得紧巴巴的,这三百块,哎,爸也知道你手里没钱,这样,你不是要报名下乡吗?我听说下乡补贴有一百二十块,你拿出一百块,剩下的两百块,家里来想办法。”
林秋月冷笑,“我要是不给呢?”
一直没说话的钱婷婷坐不住了,
“不给?你还有脸不给?你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,你自己倒好,拍拍屁股就下乡了,我们这一大家子怎么办?你知不知道现在外边儿都怎么说我们家?!”
“爸妈的脊梁骨都快被别人戳烂了!”
我可以要一个用爱发电吗?
林秋月冷哼一声,“我不可能把钱给你们,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。”
她声音不大,听在林家人耳朵里却莫名令人心惊。
王大花似乎是看出了两拨人之间的微妙气氛,她站起来打着哈哈,
“那啥,秋月啊,你马上就要下乡了,身上放那么多钱多危险啊,妈先给你收……收着……”
她的声音越来越小,看向林秋月的眼神也有些瑟缩,这死丫头,这眼神咋这么渗人呢?
林秋月冷冷地看了一眼或坐或站的几个人,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房间。
这边,林清许面对全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,心里难得生出一丝悔意来,她是不是不该这么草率地决定去下乡?
可很快,她就推翻了这个念头,装几天乖乖女可以,要她做一辈子乖乖女,那她还是下乡吧。
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,很快就来到了林清许下乡的日子。
她两手空空站在火车站,走在她前面的是拎着一大包行李的林爸,旁边是殷殷叮嘱的林妈,身后还跟着拎着一包行李的林清辉和背着个大书包的林清航。
林清许有些无奈,送个站而已,不至于全家出动吧?关键是,他们还特地提前请好了假,跟约好了似的。
很快到了站台,火车已经到站了,林妈抹了一把泪,
“闺女,到了下乡的地方就立刻给家里写信报平安,知道吗?缺钱了就给妈写信,出门在外,要多长个心眼,有人欺负你咱也别忍着……”
林清许乖乖听着母亲的絮絮叨叨,心里淌过一阵阵暖流,被家人关心的感觉,真好啊。
林爸温和地这一幕,抬手看了看手表,这才轻咳一声,
“好了好了,不说了,闺女要上火车了,咱们先回去吧。”
林清辉也说,“是啊妈,您再哭下去,小妹该心疼了。”
林清航笑得有些勉强,他抽了抽鼻子,“小妹,记得给二哥写信,也要记得想二哥啊。”
林清许重重点头,她接过父亲和大哥二哥手里的行李,背上大书包,用力朝他们挥挥手,然后头也不回地踏上了绿皮火车。
一进车厢,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扑鼻而来,汗臭味夹杂着脚臭味,似乎还混合着某种动物粪便的臭味。
林清许咽了咽口水,一抬头,就和一只被绑了翅膀的老母鸡四目相对。
此时此刻,她十分庆幸自己在书包里揣了几根黄瓜和一袋橘子。
好容易在拥挤的车厢里找到自己的座位,林清许将行李归置好,这才坐到自己的座位上。
她的位置是靠窗的,旁边还有两个位置。
很快,就有一男两女三个年轻人来到这边,看样子她们的位置是在林清许旁边。
“喂,你跟我们换个位置。”一道娇蛮的女声在林清许耳边响起,语气听起来有些霸道。
林清许抬起头,入目是一张精致白嫩的脸,是一个大概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,她穿着一身白色布拉吉长裙,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小皮鞋。
林清许上下打量了她一眼,然后冷冷道,
“不换。”
林清许在打量宋青青的同时,宋青青也看清了林清许的脸,她眼中闪过一抹惊艳,这个女人,居然长得这么好看。
宋青青还没说什么,站在她身边的张丽芬不乐意了,她大声道,
“这位同志,乐于助人是华国的传统美德,你就不能行个方便,把位置换给我们吗?”
林清许头都懒得抬,直接闭上眼睛假寐。
张丽芬这一嚷嚷,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,见大家都在看这边,宋青青觉得有些丢脸,她扯了扯张丽芬的袖子,
“丽芬,算了。”
张丽芬却不依不饶,这个女人,凭什么无视自己?她正义凛然道,
“这位同志,我在跟你说话呢,你理都不理,做人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吗?”
林清许依旧不为所动,继续闭眼假寐。
眼见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,张丽芬觉得十分没面子,她想伸手去拉林清许,手还没挨到林清许的衣角,林清许已经睁开了眼,
“说了不换,你是听不懂华国话吗?”
清凌凌的目光就这么直直的射向张丽芬,她怔愣了一瞬,随即更加羞恼,音量也不自觉加大,
“我说这位同志,你怎么能这么不近人情呢?大家出门在外,互相帮助不是应该的吗?你这样很不利于人民群众内部团结啊?”
扣帽子?林清许有些不耐烦了,若不是条件不允许,她真想直接暴揍眼前这个讨厌的女人。
“借我十块钱。”林清许伸出手掌,目光看向张丽芬。
张丽芬瞪大眼睛,声音尖利,“我凭什么要借你钱?”
而且一开口就是十块,她怎么不去抢?
林清许语气平淡,“乐于助人是华国的传统美德,你就不能行个方便,借我十块钱吗?大家出门在外,互相帮助不是应该的吗?你这样很不利于人民群众内部团结啊!”
“噗!”
“哈哈哈!”
随着林清许话音一落,周围看热闹的人有好些没忍住笑出声来。
张丽芬脸色一阵青一阵白,“你……我……”
“好了丽芬,人家同志不愿意换座位就算了,我们位置隔得也不远,先回去坐吧。”
说话的人是宋青青,她算是看出来了,这个漂亮的女同志很不好惹。
张丽芬见自己这边的人也不站自己这边了,心里更憋闷了,可看着宋青青略显严肃的小脸,还是忍着气应了下来。
一场风波就这么无疾而终。
火车终于开动了,况且况且声中,载着一车人驶向未知的远方。
很快到了晚饭时间,林清许睁开双眼,从书包里拿出一根翠绿色的黄瓜。
“咔擦”,声音清脆,一股黄瓜特有的沁人心脾的清爽味道慢慢在车厢里弥漫开来。
谁懂一根黄瓜在火车车厢里的杀伤力?在空气都似乎停止流动的憋闷空间里,黄瓜的清爽味道仿佛撕开了一个口子。
林清许完全不在乎四面八方向她投过来的各色目光,只自顾自地啃着黄瓜。
“咔擦,咔擦。”
车厢莫名其妙就安静下来,咔擦声更加突出,林清许泰然自若地吃完了一根黄瓜。
前台大婶儿抬起头,看着眼前这鼻孔朝天的三个人,面无表情道,
“单间没有了,两个标间,一共一块八毛。”
说着便朝三人伸出手,
“介绍信,拿来我看看。”
张丽芬:“大婶儿,刚刚前面那人不是要了一个单间吗?怎么到我们这儿就没有了?”
大婶儿在心里翻了个白眼,
“刚刚那女同志要的就是最后一个单间了,现在只剩标间了,你们到底住不住?不住别耽误后边儿的同志。”
张丽芬心中恼火,这该死的老大妈,怎么还有两副面孔呢?刚才在林清许跟前,她笑得可灿烂了。
宋青青拉了拉张丽芬的衣袖,然后拿出介绍信,将钱跟介绍信一起递给前台大婶儿,讪笑着说,
“大姐,我们要两个标间,谢谢。”
前台大婶儿轻哼一声,然后拿出两把钥匙,“房间在二楼,上楼左拐最后两间。”
宋青青拿过钥匙,将其中一把递给了孙建华,
“建华哥,这是房间钥匙,房费我已经替你付过了。”
孙建华扶了扶眼镜,一脸感动,
“青青,谢谢你,你放心,房费我一会儿就给你。”
宋青青微抬着下巴,神情却有些羞涩,
“不,不用了,建华哥,这也没多少钱,你下次请我吃饭就好了。”
孙建华斯文地点点头,温和一笑,“好,那下次我请你吃饭。”
宋青青见状也羞涩地笑了,心里隐隐有些甜蜜,能跟建华哥一起下乡,真是太好了。
张丽芬在一旁看得直撇嘴,宋青青这个蠢货,家里这么有钱,居然还能看上孙建华这个穷光蛋,真是眼睛被屎糊了。
心里是这么想,她还是笑着上前挽住宋青青的胳膊,“青青,房费多少?一会儿我给你。”
宋青青摇摇头:“不用了丽芬,也没多少钱,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。”
张丽芬笑眯了眼,
“青青,你人真好,长得漂亮就算了,对朋友还这么大方,性格又好,为人又善良,以后谁娶了你,可真是上辈子烧了高香呢!”
说着还意有所指地瞥了眼孙建华,表情揶揄。
宋青青见状脸羞得通红,她飞快看了眼孙建华,见对方正眉眼含笑地看着自己,心里跟揣了头小鹿似的砰砰乱撞。
这边,郑秀秀走到林秋月跟前,一脸局促道,
“秋月姐,我们俩一起住一间房吧?房费我们平摊,可以吗?”
林秋月也正有此意,她点点头,
“好。”
她身上只有 120 块钱,加上平时自己攒的,一共也才一百六十块不到,是得省着点儿花。
林清许一进房间,将门锁锁好后,第一时间就是进空间洗澡。
一天一夜的火车,天气又热,她感觉自己浑身都快馊了。
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,用上自己最爱的葡萄香味的沐浴露,林清许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。
她走进厨房,给自己简单煮了个泡面,再加两个荷包蛋,简直完美!
吃过晚饭后,她来到卧室,熟悉的环境让她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。
自从在基地一路升级打怪,坐到首领之位后,她的房子就一直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布置的,蓝色系的窗帘,简约风格的家具,还有一应俱全的厨具,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医药间。
人在 1974 年,却还能住进自己在末世的家,这感觉,怎么说呢?
就,还挺奇妙的。
就好像,在陌生的虚空里,你始终有个熟悉的港湾,令人心安,偶尔又会有点割裂的感觉。
躺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时,林清许感觉到了久违的放松,空气里是熟悉又温暖的安神香味道,她在脑中开始构思下乡之后的生活安排。
爸妈给了她两百块,大哥二哥在临出门前每人塞给她五十块钱,再加上郑秀秀还的钱,还有自己平时攒着没用的零花钱。
她手上一共有三百八十九块六毛,嗯,在这个年代,也算的上是一笔巨款了。
去了下乡的地方,第一件事就是要找一个独立的房子,她可不想跟一大群人一起住,人多了屁事也多,自己住多清静。
再说,为了守住空间的秘密,她也得一个人住。
想着想着,林清许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。
翌日清晨。
林清许昨晚睡了个好觉,不到八点就醒了,她去招待所的食堂里吃了顿简单的早饭,然后跑去跟前台大婶儿又闲聊了几句。
聊了不到十分钟,林清许就把泰县的物价了解了个七七八八,总的来说,日用品比安市的物价略低,不过粮油米面那些倒是大差不差。
眼见时间差不多了,她就溜溜达达去了招待所不远处的知青办。
八点五十,离约定各个大队来接人的时间还有十分钟。
林清许被分到了梨花大队,梨花大队派来接这批知青的是大队长李爱国和大队书记刘明华。
大队长李爱国约莫四十出头的样子,皮肤黝黑,样貌周正,看着像是个正直的大队干部。
大队书记刘明华看上去要年轻许多,他身形清瘦,戴着一副银边眼镜,看上去像个知识分子。
林清许走到两人跟前,先是认真做了个自我介绍,
“大队长好,大队书记好,我是林清许,是这一批前去梨花大队下乡的知青之一,我今年十八岁,刚高中毕业,第一次下乡,肯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,还请两位叔叔能够多多指教。”
说完就抬起头,脸上挂着乖巧的笑容,一脸期待的看着两人。
李爱国和刘明华对视一眼,都有些发懵。
本来嘛,看到分给他们大队的知青是这样一个嫩生生的女娃娃,这一看就是个干不了农活的娇小姐,心里还十分不乐意。
没想到这个女娃娃还挺懂礼貌的,李爱国最先反应过来,他轻咳一声,
“林知青是吧?我叫李爱国,是梨花大队的大队长,你就叫我一声李叔吧,这是刘明华,是大队书记,到了咱梨花大队,你只要好好干活,总归是饿不死的。”
林清许笑容灿烂,“好的李叔,谢谢您的提点,也请刘叔多多关照。”
现年二十九岁的刘明华:……我长得有这么老吗?
刘明华朝林清许微微颔首,算是打过招呼了。
没多会,知青们陆续到达。
这批知青一共有七八十个,分派给了六个大队,其中梨花大队分到了十六个,男知青九个,女知青七个。
很不幸的是,林清许的老熟人们全都分在了梨花大队,林秋月,郑秀秀,宋青青,张丽芬,还有跟宋青青她们一起的孙建华。
林清许脸色有点臭,讨厌的人都扎堆了,这谁能高兴得起来?
大队长的脸色也很臭,上一批知青农活刚干明白呢,又来了这么一大批,其中还有七个是女同志!
刘明华似乎是知晓大队长心中所想,他拍了拍他的肩膀,语气冷静道,
“想开点吧,你看看隔壁杏花大队,十八个知青,有十一个女同志呢。”
大队长闻言朝不远处杏花大队一看,果然看到杏花大队的大队长脸黑如锅底,那脸色,活像别人欠了他五百块似的。
心情瞬间就好了不少是怎么回事?果然啊,幸福都是靠对比出来的,苦逼也是。
大队长清点了下人数,见该来的都来了,直接对着一众年轻的男女高声道,
“梨花大队的知青都到齐了,那咱们现在就出发,速度搞快点,兴许还能赶上中饭。”
说完抬脚就往前走去。
林清许第一个跟上,她手里提着两大袋行李,背上背个大书包,速度竟也丝毫不比两手空空的大队长慢。
宋青青几人有些呆愣,就这么走着去大队?
走出知青办大门,大队长赶过来一辆牛车,
“每人可以放一个行李,多的自己拿。”
林清许连忙将右手的行李袋放了上去,剩余几个女知青紧随其后。
牛车很快就堆满了行李,大队长拧眉,
“男同志的行李就自己拿着吧,牛车也放不下了。”
慢了一步的孙建华有些懊恼,这还不知要走多远呢?提着行李走回梨花大队,那得多累啊。
宋青青走到大队长跟前,轻声细语道,
“大队长,可不可以让建华哥再放一个行李?他刚刚还没来得及放呢。”
林清许挑眉,这不是能好好说话吗?敢情这宋青青,还是个见人下菜碟的主儿。
大队长紧绷着脸,“牛车已经放不下了,压坏了牛你赔得起吗?他一个大男人,提个行李也提不了?”
宋青青有些气恼,还想再说什么时,被孙建华给拦住了,
“青青,算了,我自己可以的,不要让大队长难做。”
宋青青一脸动容,“建华哥,你总是这样为别人着想。”
大队长翻了个白眼,“行了行了,再磨叽下去赶不上中饭了,赶紧出发。”
一行人跟在牛车后头,朝着梨花大队出发。
一路上,林清许都在认真观察泰县去梨花大队的路况,只能说,嗯,很朴实无华的一条路。
尘土飞扬,坑坑洼洼,时不时还会有几个小水坑,真·乡间小路无疑。
路边是延绵不绝的青山,时值夏季,树木茂盛,郁郁葱葱,如果单从观赏角度看的话,这一路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。
走了近三个小时后,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梨花大队。
刚走到村口大榕树下,就见到一群村民正站在不远处朝这边张望。
走近一点,就能听到他们不加遮掩的讨论声。
“又来了这么多知青啊,真是晦气,本来这年头粮食就不够吃,现在可倒好,还得用我们的口粮养着这群肩不能扛,手不能提的城里知青。”
“谁说不是呢,这一个个瞧着比面粉还白,哪像是能下地干活的人?”
“哎,你们看,今儿这批知青里有好几个长得漂亮的女知青,你看那个穿白衣服的,长得多水灵,屁股也大,一看就好生养。”
“确实不错,还有那个短头发的,个子高,生下来的孩子肯定也矮不了。”
“我看行,你快看那个扎麻花辫的,长得跟天仙似的,可真好看啊,可惜太瘦了,估计不好生养,也干不了农活。”
……
一群农村大妈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讨论起在场的女知青来,言语粗俗,丝毫没有对她们的尊重,仿佛她们是什么任人挑选的物件一样。
大队长自然也听见了这群老娘们对女知青的评头论足,他脸色一沉,
“都聚在这干啥?中饭吃完了就赶紧回家,下午都不用上工了是吗?”
在梨花大队,大队长还是很有威信的,一句话下来,一群大妈瞬间作鸟兽散。
林清许心里有些不舒服,这些大娘们的言论她自然也听到了,女性被物化,从来都是亘古不变的话题。
大队长领着一群人来到了知青点,说是知青点,其实也就是三间简陋的平房,男女知青各住一间房,另一间房用作厨房和杂物间。
新来的七个女知青刚走到房门口,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同志就从里面走了出来,她皮肤有些黑,但眼睛很有神采,笑起来很有亲和力,
“你们是新来的知青吧?我叫付晓玲,来梨花大队下乡三年了,我代表梨花大队的老知青们,欢迎你们来到知青点。”
说着就侧过身准备迎众人进去。
郑秀秀率先冲了进去,里面是两张大炕,也可以说是大通铺,左边的炕上已经有四个铺盖了,右边有三个铺盖。
郑秀秀粗粗扫了两眼,很快就锁定了她认为最好的一个位置,直接就将她的行李摆了上去。
屋子里还有三个女知青,她们瞧见郑秀秀这个丝滑的动作,互相对视一眼,没说话。
剩下的人也很快走进房间,看着屋子里简陋的陈设,斑驳的墙壁,以及空气中若有似无的异味,林清许微微皱了皱眉。
宋青青第一个就绷不住了,她声音尖利,
“天啊,这房子又脏又破,还这么小,这是人能住的地方吗?”
一句话,成功吸引了房间里所有人的视线。
偏偏宋青青还一无所觉,持续输出她的不满,
“居然要我们这么多人挤在一张床上?这岂不是一点隐私都没有了?这太可怕了,我要去找大队长!”
最新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