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她尝试按老师教的去练习。
结果她发现,灵泉水对身体的改造很彻底,她轻松就能做扫腿的动作。
出拳的攻击速度也很快,普通人根本来不及闪躲,就会被她击到。
再加上她力气奇大,只要被她击到,如果她没控制力道,分分钟送命。
她在健身房练习了一个半小时,几乎都快把时间忘了,直到身体疲乏,她才停下休息。
这一个半小时的练习,让她进步神速,现在她踢腿偷袭,那些流氓小混混,肯定不是她的对手。
但专业的练家子,她没有对战过,就不好说。
她外表柔弱,哪怕练家子也会放松警惕,她只要觑准时机,一击命中,便可保性命无忧。
沈知棠有了保命的底牌,心态更加放松。
她去洗了个热水澡,换上宽松舒服的睡衣,用灵泉水泡了杯养生茶,一边喝茶,一边看从沈氏书店随手买的小说。
小说的名字是《金光大道》,是一本描写农村生活的小说。
沈知棠觉得看看这类题材小说也好,免得自己一个从小生活在大城市的人,到了农村一脸懵,什么农村的人情世故都不懂。
灵泉水很快修复了她运动的肌肉酸痛和疲惫,沈知棠看了三分之一的小说,便困了。
她倒头就睡,一夜无梦。
早上起床,下楼吃早餐。
吴小梅看到她,鼻子不是脸不是的,好像谁挖了她的肉似的。
沈知棠便知道,肯定是高家昨天谈判占了大便宜,逼吴骁隆割肉给他们,付了一大笔钱,难怪吴小梅不高兴。
吴耀祖右手打着厚厚的石膏,用左手吃不了饭,便让吴小梅喂他。
如果吴耀祖喝了灵泉水,肯定手就好了。
但沈知棠才不会给他喝灵泉水呢,让他疼去。
这小子,天生坏种,不是好东西。
前世,他在香港过上富贵生活后,祸害人间,虽然玩的都是青楼女子,但他都用各种方法虐待人家,还上了香港的娱乐八卦头条。
沈知棠吃完早餐就出门了,她还想再囤些生活用品、日常吃食,尤其是新鲜果蔬。
要囤这些,就得到农贸市场。
沈知棠才出门,对面就走来一个女人,她穿着修身的列宁装,长发扎成两条辫子,皮肤也挺白的,正是高建仁的青梅,柳时欢。
“沈小姐,你有空吗?我有事想和你聊聊。”
柳时欢嫉妒地看着沈知棠,她的皮肤白得耀眼,像一块寒冰玉,看到她就有一种冰肌玉骨的美感。
那张脸,更是漂亮得不像话,说话时,不带正眼看人的,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贵气,仿佛仙子一般,令人不敢亵渎。
柳时欢竟然直接来找她?
什么情况?
前世没发生过这件事。
沈知棠也感兴趣,柳时欢找她干嘛?她从容道:
“你是哪位?找我什么事?”
“沈小姐,我是高建仁的同学,有些关于你们俩的事,要和你说。
不如,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谈谈?”
柳时欢这是直接来宣誓主权了?
柳时欢这回不淡定了?
原来,她这么容易破防?
欢迎!
于是,沈知棠淡淡一笑,说:
“转角那有个咖啡馆,不如去那里谈谈?”
“好。”
到了咖啡馆,沈知棠点了杯清咖啡,柳时欢犹豫了一下,点了杯牛奶咖啡,还让服务员要加双份奶和双份糖。
柳时欢吃不了苦,所以喝咖啡糖和奶都要双倍。
沈知棠打量了下柳时欢,发觉自己上一世败在这个女人手下,简直是大脑进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