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离婚了。
过程出乎意料的平静。
周晴没有再哭闹,也没有再提任何要求。
她像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躯壳,麻木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。
根据协议,房子归我,存款我们平分。
但我在老秦的建议下,额外拟定了一份赠与协议。
我将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半存款,大约五十万,以及我额外拿出的二十万,总计七十万,以“人道主义援助”的名义,一次性赠予给了周晴。
协议上写得很清楚,这笔钱是基于我们过去的夫妻情分,用于周浩的后续治疗。
此后,我们两不相欠,再无瓜葛。
签字那天,周晴看着那份赠与协议,看了很久很久。
她抬起头,眼睛里布满了血丝,声音沙哑地对我说:“历帆,为什么?”
我知道她问的是什么。
在我揭露了所有真相,在她和她的家人把我伤得体无完肤之后,我为什么还要拿出这笔钱?
我沉默了片刻,说:“为了三年前,那个在我加班到深夜,会给我送一碗热汤的你。”
是的,我记得。
我们刚结婚那会儿,她也曾真心实意地对我好过。
她会记下我的喜好,在我生日时笨拙地学做蛋糕,会在我生病时寸步不离地守着。
我相信,那一刻的她,是爱我的。
只是这份爱,终究没能抵过原生家庭沉重的枷锁,和长年累月的算计与消耗。
“那颗肾,你不该捐。
那些谎,你更不该撒。”
我看着她,平静地说,“周晴,你最大的错误,不是扶弟,而是在遇到问题时,习惯性地选择牺牲你的小家,去保全你的大家。
你从来没把我当成可以并肩作战的队友,只把我当成一个可以随时支取的、坚实的后盾。
可后盾,也是会累的,会倒的。”
我的话,成了我们之间最后的交流。
周晴的眼泪,无声地滑落。
这一次,我分不清里面是悔恨,还是遗憾。
或许,都有。
她拿着那笔钱,转身离去,背影萧瑟,像一片在秋风中凋零的落叶。
我没有回头。
有些路,走错了就是走错了,回不了头了。
后来,我听老秦说,周晴用那笔钱,支付了周浩的二次手术费。
手术很成功,周浩的命保住了,但后续的康复依然是一条漫长而烧钱的路。
她们卖掉了老家的房子,搬到了医院附近,租了一间小小的房子。
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