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溪边捡了一个模样俊美的男人回家,他身子健硕却有些痴傻,从不会说“我”,而是以本王本王自称的。
我给他取名叫“狗蛋!”
他不喜欢,还说要将我浸猪笼。
后来,我真的被关进水牢里,狗蛋却发了疯的要救我,不惜血洗京城,逼宫造反。
京城里狼烟滚滚,他却只能抱着我的半截身子,许我来世再见。
1.
将狗蛋捡回家已有三日,他只愿吃些米粥,倒不是胃口不佳,而是嘴刁得很。
“本王要吃汆银耳、炸凤尾虾、熘鲑鱼片!”
啪—
我母亲大人一个耳光下去,塞进去半个山药,又堵住他的嘴巴,逼他强咽了下去。
“让你吃什么就吃,哪儿那么多废话。”
她骂完狗蛋不够,还转头过来训斥了我一顿。
“你说你捡个什么东西回来不好,非要捡这么个废物,一点儿农活都干不了,每天要吃要喝还会叫唤!”
我只敢小声嘟囔着:“俺是捡回来给俺当赘婿的,娘,你看他长得那模样多俊俏啊,以后要是生个小子,那该有多好看呀。”
“放肆!尔等乡野村妇也敢觊觎本王,小心将来抓你们浸猪笼。”
啪—
又是一记耳光!
母亲大人怎么训狗就怎么训他。
几天下来,狗蛋对我母亲有了打心眼里的畏惧,一抬手,他就下意识的往回缩缩脖子,两颗亮得发黑的眼珠子往上顶着,怯怯的看着母亲大人。
相比之下,狗蛋对我的态度就差强人意了。
足足三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,有时仍会呲牙。
“你的手要是再不老实,本王就把你剁了喂狗。”
我置若罔闻,而抚摸着胸膛与腹肌的那只糙手愈发的不轨。
“你这条命都是我的,摸摸怎么啦?”
狗蛋四肢都被人敲断,脾脏肺腑也都被伤得七七八八,我捡到他时与一个濒死之人没什么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