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之所以捅了我妈七刀,是因为我曾经有过七个孩子。”
这是我的当事人,在经历过五段婚姻后说的。
1我接到这个法律援助案件时,脑海里一片空白。
案件的细节让我感到一阵恶寒。
李桦,年仅 22 岁。
在一次家庭争执中,连捅母亲王惠芬七刀。
并用嘴,吮吸母亲伤口流出来的血。
虽然大家都骂她大逆不道,禽兽不如。
但当我见完李桦后,我却发现她的表现和行为都很奇怪。
她的神情呆滞,眼神空洞,仿佛世界与她无关。
跟我预想中的暴力犯罪分子相去甚远。
她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但当我问她作案动机时,她总是低头不语。
她的双手像是无法控制的,总是止不住地动个不停。
整个人呈现出来的状态,不太像一个穷凶极恶的犯人该有的表现。
我开口道: